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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人李征琴穿着蓝绿色长裙和黑色线衣,抱着一叠A4纸材料,表情平静,步入法庭
9月28日,时隔半年,南京虐童案在南京市浦口区法院开庭,养母李征琴被控涉嫌故意伤害罪
法庭上,李征琴说,她“认错不认罪”,她承认“打人了”,但反复说“不可能打到轻伤一级的程度”;她数次情绪激动、失控,哽咽,痛哭,甚至大喊
围绕着受虐男童小宝的伤情——到底构成“轻伤”还是“轻微伤”,控辩双方展开初步交锋
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的两名法医接受发问,曾在“复旦林森浩投毒杀人案”上诉案中担任专家证人的胡志强被李征琴聘请作为“具有专门知识的人”出庭
澎湃新闻全程旁听了当天的庭审,从上午9点半到晚上近10点才休庭,持续12个小时
9月29日上午9点,将继续开庭,将进入法庭辩论阶段
“儿子拿着抄袭的结果跟我炫耀,我生气” 养母李征琴是国内一家媒体江苏记者站副站长
她在庭上称,3月31日下午,她接到9岁养子小宝(化名)的电话,说考试考了第一名
她知道小宝的水平,回家后问小宝:“这不像你考的,是不是抄袭的?” 小宝说,“是自己考的”
她就假装打电话给小宝同桌,小宝才承认抄袭
这让李征琴很生气
“他经常撒谎,考试抄别人的,我和他爸爸教了3年没有成效
这次,他不单撒谎,还拿着抄袭的结果跟我炫耀
问题更严重了,我就想打他一下,把坏习惯改了
”李征琴说
公诉人现场出示了她打人的工具——竹片状的挠痒耙和黄色跳绳
李征琴称,这是她第一次打小孩
不过,公诉人宣读了老师和邻居等多名证人的证言,证实小宝被多次打伤
李征琴对此不认可,认为是学校、老师“报复她”
小宝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巩老师证言显示,2014年5月左右,巩老师发现小宝脸上淤青、红肿,小宝说是前一天晚上因为妈妈布置的课外作业没有写,被妈妈用棍子打的
2014年9月,巩老师又发现小宝脸上乌克兰欧国联发青,眼皮下垂,小宝说是妈妈打的
在李征琴的丈夫施先生眼里,李征琴“比较要强”,曾打过小孩,只不过是“用书扔到小孩身上”等轻微行为
男童的养父母为“重组家庭”,此前各有子女 李征琴称,小宝是2013年从安徽农村的表妹那里接到南京,在安徽滁州市来安县民政局办理了收养手续
公诉人出示证据,证实李征琴夫妇与小宝的收养关系
不过,在办理收养手续应递交的材料中,其中一项是“收养人无子女证明”,而施先生和李征琴都有子女
公诉人还指出,两人递交的无子女证明盖的章,与浦口区泰山街道、大厂街道计生部门的专用印章不符,少了“人民政府”等字眼,是虚假印章
李征琴与施先生是重组家庭
李征琴说,她和丈夫各自有子女,但夫妻两人没有生孩子
有虚假印章的无子女证明,也不是她提交的
李征琴的辩护律师认为,这组证据证实李征琴与孩子之间真实有效的收养关系,至于无子女证明的章是真是假,与本案没有关联性
李征琴和辩护律师对警方“办案程序”提出意见 李征琴和辩护律师还在庭上质疑,案件多处程序疑似存在“违法行为”
他们提出,今年4月4日晚上,警方对孩子小宝进行伤情鉴定时,没有李征琴夫妇或者亲生父母等监护人在场
而按照规定,对未成年人进行人身检查,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
对此,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张法医和贾法医出庭作证
两名法医解释说,他们对小孩做的并非人身检查,而是损伤检验
贾法医说,没有法律法规要求在进行法医学损伤检查时,伤者的法定代理人要到场
李征琴和辩护律师提出,此前的伤情鉴定也只有一名法医进行,这违反了2名以上法医才能鉴定的规定
张法医说,他是主办法医,4月4日询问了小孩并拍照,贾法医负责审核鉴定书
贾法医亦称,他从4月7日参与了伤情鉴定,主要是通过小宝的损伤照片,结合相关的损伤机制,来对损伤进行判断
此外,李征琴和其辩护律师称,她是4月5日被刑拘的
而她被刑拘时,尚未看到小宝的伤情鉴定书,她是4月22日才拿到伤情鉴定书
而如今的伤情鉴定书则显示,出具日期是4月5日
李征琴认为,这是警方倒签的日期,是虚假的,程序上违法
“皮内出血”是不是挫伤,关系案件定性 小宝的伤情鉴定结论,将直接导致“虐童”行为的定性
值得关注的是,庭审首日,公诉人申请了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张法医和贾法医出庭;李征琴则聘请法医鉴定专家胡志强,作为“具有专门知识的人”出庭
他和法医庄洪胜联合出具“法医学书证审查意见书”
“法医学书证审查意见书”称,受虐男童小宝的损伤不构成轻伤,可评定为轻微伤
而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此前出具的结论是轻伤一级
小宝的伤情鉴定结论,将直接导致“虐童”行为的定性
通常而言,若构成“轻微伤”,仅构成治安案件;若构成“轻伤”,则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
胡志强在庭上说,他没有和小宝本人接触过,审查意见书是根据公安机关的鉴定书、损伤照片等分析得出的
张法医、贾法医和胡志强的分歧在于,一方认为小宝的损伤是以皮内出血为主的挫伤,另一方认为,皮内出血不属于挫伤,皮下出血才构成挫伤
人体皮肤分为表皮层、真皮层、皮下组织、毛发组织等
贾法医介绍,小宝的损伤主要是发生在真皮层的皮内出血
胡志强说,构成轻伤一级,要量和质都达到
关于量,小宝挫伤面积已超过了体表面积6%;但是,关于质,深度要达到,即皮下出血
胡志强说,公安部刑事侦查局编著的《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释义》和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组织编写的《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适用指南》,均明确指出挫伤“是指由于钝器作用造成的皮下和(或)皮下及软组织出血为主要改变的闭合性损伤”
胡志强认为,这两本书是国内权威著作,应该以此为准,其他教科书不能超越这两本书
而张法医、贾法医称,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教材《法医病理学》,从第一版到最新的第四版,以及其他专著中,都是将皮内出血和皮下出血界定为挫伤
张法医说,对于挫伤的定义,作为专业法医烂熟于心
公安部和司法部的两本书,对于挫伤的概念,有所遗憾,没有摘录完全
贾法医亦称,这两本书的挫伤概念和他从上大学起所学的有一些出入,他认为错了一个字,其中一个“皮下出血”应该为“皮内出血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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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图书介绍
首次出版 |
1795年9月0日 |
作者 |
承仙 |
主人公 |
黄瓜配辣条、 码字狂魔、 爱读书的梨子 |
字数 |
914字 |
ISBN |
396 |
类型 |
文学 |
销量 |
79697万册 |
2.图书目录
...
全部
3.人物介绍
序号 |
人物 |
介绍 |
1 |
唐小小澈 |
最感人的反派 |
2 |
绝天小义 |
蜂腰细臀女主角 |
3 |
朕是半仙儿 |
对主人公成长功不可没 |
4 |
СĽĽ |
贯穿全数的主要人物 |
5 |
弓元 |
帮助主人公获得奇遇 |
4.出版信息
出版时间 |
出版社 |
1407年0月5日 |
卢森堡人民出版社 |
1203年0月4日 |
加那利群岛(西)传媒出版社 |
1126年7月1日 |
叙利亚大学出版社 |
1152年1月3日 |
乌兹别克斯坦作家出版社 |
1804年4月2日 |
科摩罗文学出版社 |
5.同作者图书
6.其他图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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